作家方远在《我和我的儿子》一文中讲过一个有趣的故事:儿子因为好奇而拆卸了一台半导体收音机,他大怒之下,实施“惩罚”,命令儿子“到墙根站着去!”谁知让儿子一个“绝食”的“反惩罚”逼得他悄然退场暂时离家才罢休。因此,他十分感慨地说:“桀骜不驯的儿子以绝食表示抗议,以自戕的方式将父亲对儿子的“惩罚”转变成儿子对父亲的“惩罚”。面对此情景,哭耶?笑耶?
逻辑学中有一种“悖论”,有人称之为“怪圈”。我以为,老百姓的一句“不是冤家不聚头”的俗语颇有点意味,而且聚头的冤家还难舍又难留。
在中国,从周公“三见而三笞”的教子法开始,经由孔夫子“唯女子与小人难养”的理论概括,到贾政“大笞挞”不肖子,逐渐形成了一整套维护封建家长权威的教子制度。其中的“黄金棍下出孝子”的以棍棒惩罚为主要形式的教子法,已被一些为人父母者奉为信条。
惩罚真管用么?我看未必。我为现,在棍棒惩罚教育中就有种“怪圈”。
“怪圈”之一:“惩罚”者的善良愿望是想借“惩罚”将孩子“逼上梁山”。但其出发点却又恰好建立在孩子难成“才”的认识基准上,也恰说明“惩罚”者对孩子已失去信心而不得不采用最极端的方式。既然如此,你这一“逼”,说来准恰好把孩子原有的一点自信力也给“惩罚”掉了。其结果,孩子或者“知其不可为而不为”的混光阴,或者缺乏主动性和创造力,敷衍塞责,这正好有悖于“惩罚”者的初衷。
“怪圈”之二:“惩罚”最能体现“老子们”的权威,因为孩子是他们的“私产”。老子们打儿子,似乎“天经地义”,儿子顶撞老子,则“大逆不道”仔细一考察,这“惩罚”又正是“老子们”最无能的标记,这是“老子们”教子招数中最后一张“王牌”了。《菜根潭》有句名言:“善启迪人心者,当因其所明而渐通之,勿强开其所闭;善移风化俗者,当因所易而渐反之,勿轻矫其所难。”我想,你“老子们”已“无能”教子,又何必摆什么“权威”的臭架子呢?
“怪圈”之三:“惩罚”者的初衷是望孩子“成龙成凤”,但“惩罚”的直接结果却是扼杀孩子的天性和悟力。正如鲁迅先生所揭露的那样:“中国的一般趋势,却只在向驯良之类——‘静’的一方面发展,低眉顺眼,唯唯诺诺,才算一个好孩子。”因为“我们这里有些人,都有一种错误的速断法:温文尔雅,不大言笑不大动弹的是中国孩子。”试问,这样的孩子是“龙种”还是“跳蚤”呢?
“怪圈”之四:“惩罚”者最终将重重地“惩罚”自己。试设想:照“惩罚”者们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