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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:学校按规定统一认定学分

[ 来源:高中新课程网 | 作者:高中新课程 | 时间:2007-7-29 21:08:28 | 浏览: ]

将在今秋进行的高中新课程改革中,西安市高中学生的学业成绩将实行学分制管理。昨日市教育局对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管理提出指导意见,指出学生在高中段总学分修满144学分方可毕业,学生修习时间必须不少于规定学时的4/5。

据了解,西安省高中在实行新课改之后,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,并且三个学年必须获得116个必修学分(其中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个学分,社区服务2个学分,社会实践6个学分)。选修学分28学分以上,其中选修Ⅱ至少要获得6个学分(必须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中获得),并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修习更多选修课,获得更多学分。

据悉,学分认定是对学生可否获得学分的判定。学分认定的意见分“同意认定”“不予认定”两种。学生修习时间至少达到课程标准要求修习时间,即不少于规定学时的4/5;依据学习过程记录、学习成果、学生互评及教师评价等;在学习过程中实验操作、日常作业(报告)、体育日常锻炼等多方面有良好的表现等,满足这些条件方可给学分同意认定。学校对学分“不予认定”的学生,应指导学生补足学时、重考、重修或改修其他课程。形成的学分认定最终是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。学校设立学分认定委员会在每学期期末对学分进行统一认定。

符合规定在市内学校之间转学的,只要提供必要的学分证明材料,转入学校应当同意认定学生在原学校所获得的学分;由尚未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省(市、自治区)转入的,转入学校应当根据原学校提供的学习成绩证明,并按照其所学内容与新课程模块内容之间的关系认定相应的学分;由本市转学到外省(市、自治区)学生的学分认定,依据转入省(市、自治区)的规定执行。

来源:西安晚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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