哈尔滨新闻网讯(记者初霞)按照教育部要求,2007年秋季起,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校将全面进行新课程改革。为确保课改顺利开展,结合黑龙江省实际,省教育厅、省财政厅、省编办联合制定的《全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方案》昨天正式出台。
据了解,高中新课程将通过推进基于模块的教育教学改革,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,形成平等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,创建学校新文化。
有关人士透露,实施高中新课改后,对学校、教师、学生的评价内容和评价方式以及现行会考制度也将随之进行改革,建立符合新课程要求的发展性评价制度与省级教学水平监测体系。同时,发挥高考对高中课程改革的导向作用,将高考制度改革纳入高中课程改革整体规划,制定实施与新课程相配套的高校招生改革方案。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