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心博导“性”奴隶女学生
近期网上出现很多关于博士的新闻,大多是绯闻性质的。什么博士投诉博导以“性”录取等等。大家在对女博士、硕士的悲惨境遇表示同情的同时,也进行反思,如何让我们的考试制度更公正合理?如何禁止个别博导以蓄养“性奴”为目的的招生?
博士录取博导一人说了算?
中国由于考试制度方面的立法近乎空白,有关考试的纠纷往往缺乏可诉性的法律依据,考生的合法权益常常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。
前段时间,某高校一女研究生考博不中,投诉怀疑博导以“性”录取,还指名道姓说出博导名字。虽然她的行为有点偏离法制轨道,但可以理解,一个学子在人生最重要的求学阶段遭遇不公,投诉无门,已经无所顾忌了,只能在网络上鸣冤。类似百姓明知道犯法,但上访无门只好阻塞交通,上大街“油行”;民工明知道犯法,但讨薪无路,只好去爬高楼、爬高塔,以跳楼作申诉。
权利不受监督容易滋生腐败,法律对法官在审判中的自由裁量权也是限制在很小的范围内,而导师在考研、博中的自由裁量权却非常之大。导师在博士录取中有50%的自主权,简直等于给导师一票否决权,把公正完全寄托在导师的良心和道德上,而现在大学教授乱嫖被抓也不是一次两次,导师道德存在质量问题。这也就难免让一些道德沦丧的博导借决定录取权的机会,对女研究生上下其手,把严肃的博士录取工作变成私人享受性服务的工具。
拒绝博导蓄养“性奴”
性贿赂,很多人难以抵挡。对于利用学生录取、以及以前的工作分配权,学校相关负责人要挟占用女生身体,新闻都早有报道,很多受害者也披露过。我工作中接触过几个女硕士,通过工作能力考验,感觉她们无论是知识面还是动手能力,都没本科生强,这样的人,怎么能考上研究生的?
一方面博导是招自己的学生,自己有权选择,好比体育教练员自己选运动员苗子,更有利找到出成果的好苗子,这也没错;另一方面,博士学位是国家的,录取学生、教学活动是国家财政费用支持的,大学不是私塾,不是老师想取谁就取谁,学生享有公平竞争权利。两方面都有道理,问题的关键是如何让考生、公众相信录取公正。
不明白的是,明知道硕、博录取会产生矛盾和腐败,为何国家、高校还不出台针对性措施,尽量向透明和公正靠近,化解矛盾?作为事件中的人,人们大都是以最坏的想法去推测,关键是,有关部门要降低人们推测的根据。
如果博导想录取谁就录取谁,那难免产生:陪导师睡觉就能录取的怪现象! 救救考博、考研的女孩子们吧!中国拒绝博导蓄养“性奴”!











